被告席上的窦唯:到了最危险的时刻?
继一年前,因不满记者报道“大闹”新京报,并将该报编辑的私人轿车点燃之后,歌手窦唯再一次因为和法律扯上干系而走近公众视线。只不过,前一次,一方面窦唯和新京报的和解不了了之,另一方面窦唯以涉嫌放火罪被刑事拘留后,很快获得取保候审而一切暂时恢复短暂的平静。而这一次,一年前的“窦唯烧车案”则正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窦唯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宣武检察院公诉至法院,窦唯也随之由一名“犯罪嫌疑人”成为一名“被告人”,紧随其后的法庭审判也将指日可待。 字串3
针对检方对窦唯提起公诉,有记者问及窦唯的现状,窦唯说:“我目前的状况,借用一句歌词,是 ‘到了最危险的时刻’。”作为局外人,我们无法探知窦唯现在真实的内心世界,或者根本无法体味窦唯说这番话具有怎样的内涵。那么,仅从这起案件本身的诉讼前景来说,对于窦唯而言,果真到了“最危险的时刻”了吗?还是窦唯针对自己目前的生活现状,另有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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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角度,对这一案件进行法理上的分析,似乎并没有非凡大的意义;因为就其作为一个案件来讲,其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并不是很复杂。虽然窦唯当初以放火罪被刑事拘留,但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经过司法机关审查后认为,窦唯放火烧车的目的是毁坏记者的个人财物,不属于危害社会的范畴。基于窦唯放火的目的并非危害公共安全,而纯粹就是以毁坏财物的目的进行“报复”。因此,从本质上讲,检察院以其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提起公诉,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字串6
而今天,这一案件再一次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我想,除了其中的“名人”效应以外,其中更多值得的反思可能还是要来自于造成这一案件的导火索——媒体及其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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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十二点多,窦唯与两位朋友一起离开了报社。走时,窦唯说三个小时后,他还来。下午五点左右,窦唯又一次来到报社楼下。
下午五点半左右,窦唯从怀中掏出一个矿泉水瓶,将瓶中的液体泼在新京报一位工作人员的车上并点燃,火势随后被扑灭。据称,当时有浓重汽油味道。窦唯点燃汽车后并未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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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势不大很快被扑灭。窦唯随后被到场的警察带回了北京宣武区天桥派出所,并因涉嫌纵火,被北京市宣武公安分局刑事拘留。随后,窦唯的亲属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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