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时间:2007-11-30 02:14:52  来源:  作者: 徐东胜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字串1

——与崔文华就《设立宪法委员会是解决行政垄断的要害》的对话 字串3

徐东胜(北京未来巨人) 字串1

首先,对崔文华“能针对中国国家最高法《宪法》提出建议,以解决行政垄断的问题(其实,也是政治改革的组成部分)”表示敬意和钦佩!对其中的一部分建议内容,我表示理解和支持;当然,因为崔文华的建议内容比较多,我还不能一一作出评论和建议(我会另用专门的时间加以研究,再作出表态)。

字串4

但是,我本文主要针对崔文华提的两个问题,作出评论和建议;也许,这是崔文华的局限或疏忽,但是,因为这两个问题涉及很严重,甚至,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存亡和发展高度问题,所以,我才会作出如此强烈的反应!不过,很兴奋的是,我们很快就这两个问题作出分析,并达成共识,崔文华也愿意就这两个问题作出他的修改意见。

字串9

为了让大家明白,我对这两个问题的强烈反应的原因,我与崔文华就有关这两个问题的对话作一些修改和说明: 字串8

我反对崔文华的原文:"宪法委员会的成员实行薪金制和终身制,有能力的子女可以继续。使专家既忠于职守而又没有后顾之忧。" 字串8

我的认为这条建议可以分解为两个问题:一、宪法委员会的成员实行薪金制和终身制,使专家既忠于职守而又没有后顾之忧。二、宪法委员会的成员有能力的子女可以继续。

字串9

针对这两个问题,我觉得假如得到立法并执行的话,会产生很严重的问题:

字串9

一、假如“宪法委员会的成员实行薪金制和终身制,使专家既忠于职守而又没有后顾之忧”,那么,就有以下问题需要解决:

字串2

(一)假如真的建立“宪法委员会”的话,那首批成为“宪法委员会”成员便拥有“对宪法解释权”,那要怎样选出他们?他们任职后,他们每个人对国家和人民的热爱和忠诚程度如何?法制水平如何?对应专业水平如何?这些都决定着他们对宪法解释及其执行的结果,进而关系到我们国家及每个人现有的命运和未来命运各种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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