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亟待导入会计委派制
时间:2007-11-28 18:59:47 来源: 作者:
蓝春锋
会计委派制是西方国家公司治理结构中所有者约束和监督经营者行为的一种制度,是资本所有者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有效方式。1998年,在我国的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业开始引入这一制度,并逐渐被中心纪委和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中国建设银行、永安保险等金融机构近年来也开始偿试这一制度。实践表明,会计委派制对于提高金融机构的会计核算质量,保障财务、信贷信息的真实性,控制不合理的财务开支和违规信贷,防范财务和信贷风险起着积极的作用。笔者以为,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大背景下,农村信用社应抓紧导入会计委派制,以强化内控基础,提升治理水平,促进其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农村信用社为什么要导入会计委派制
1、纠正当前农村信用社存在的种种问题。由于种种原因,农村信用社目前普遍存在着会计基础工作质量差、会计信息反映不够真实、财务监督不力、费用支出居高不下、信贷监督不到位、违规贷款时有发生、不良资产占比大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会计的核算和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农村信用社经营成果的好坏,最终通过会计核算出来,而主办会计的治理职能依附于基层,其利益关系也依附于基层,这种治理模式轻易导致主办会计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有的会计记账、算账、报账变成了“做账”。因此,从强化对主办会计的治理,增强核算意识,提高会计专业知识水平,预防经济犯罪角度出发,亟待导入会计委派制。
2、适应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和发展需要。2003年6月份,随着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出台,全国8个省市的农信社改革试点工作陆续展开。根据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确定了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联社统一法人以及现有的两级法人四种组织形式。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有关规定,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联社统一法人这三种组织形式均对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非凡是在内部控制上,需要引入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治理的全新理念。因此,通过导入会计委派制,有利于改变以往主办会计只对所在分支机构负责的单一治理的局面,健全、完善、创新会计制度,提高内部治理、合规经营水平。
二、农村信用社会计委派制的模式
参照其他金融机构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实践和经验,根据农村信用社本身的业务特点和治理需要,农村信用社实行会计委派制,宜采取由农村信用联社理事会和理事会授权联社财务和人事部门(即委派机构),向辖属分支机构(即派驻机构)统一委派主办会计的模式,所委派主办会计依法和根据授权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而这些委派的会计由联社实施统一治理、定期考核、交流换岗、严格监督。针对农村信用社财务治理现状,按照委派主办会计“统一领导、分级治理、责权统一、分别考核”的办法,以内部主办会计委派制形式,实行统一委派、统一监督。委派人员的档案、职务任免、工作调动、专业技术职称的聘任由联社财务部门和人事部门协商承办。 字串4
三、农村信用社会计委派制的作用
1、会计委派制为农村信用社提供有效的现场会计监督。
委派主办会计负责分支机构核算工作,把握分支机构业务运作的第一手资料,对经营治理者的行为信息有着充分的了解。委派主办会计的人事和经济利益独立于经营治理者的控制之外,可以毫无顾虑、客观公正地提供包含经营治理者行为的真实信息。在例行审核经济业务的入账处理时,及时发现不合理的费用、不合规定的凭证和单据等,可对经营治理者的舞弊行为当即予以制止,使经营治理者的舞弊行为无法掩饰在财务状况之中。在实施会计监督过程中,对出现或可能出现风险的敏感部位,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也可随时将重大问题向联社汇报,便于联社及时采用预防对策和措施,加大会计监督力度,有效防范风险,及时堵塞漏洞。这样,委派主办会计不仅具备了可供选择为会计监督者的客观条件--了解被监督者的活动;同时也具备了主观条件--愿意对被监督者的行为信息进行客观的反映,委派主办会计自然成为会计监督的人选。
2、会计委派制有利于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实行会计委派制,主办会计可脱离所在分支机构的依附关系,有利于委派主办会计大胆行使《会计法》以及联社赋予的职责和权限,保障了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防止因坚持原则而遭受不公正的待遇,并防止分支机构任用不称职或渎职的主办会计,从而有助于解决以往主办会计所处的两难境地的问题--主办会计既是经营治理者的下属,又要通过披露真实信息对其行为进行约束。会计委派制将主办会计的工作业绩与其奖惩和工资、福利待遇直接挂钩,并由联社对委派的主办会计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督促主办会计依据财务会计制度,对各项会计事项进行独立、客观和认真的会计核算和监督,排除人为干扰,反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
3、会计委派制有利于促进会计队伍的建设,提升农村信用社会计治理水平。
实行会计委派制,由联社建立健全对主办会计和会计工作治理制度,统一制定委派主办会计任用的标准,通过培训考试、严格考核进行择优任用,持证上岗,定期轮岗,对不称职人员经考试、考核达不到标准的,取消其委派资格,促使会计人员树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优胜劣汰的公平竞争观念。为了在竞争中求得生存,主办会计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思想道德水准、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素质,以最佳业务水平为分支机构提供会计服务。同时,分支机构对联社委派主办会计的素质要求也不断提高,这就要求对具备会计专业资格、具有会计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经过专门培训、责任心强的一大批专业人员不断更新知识,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进而有效地推进高素质的会计队伍建设,提高农村信用社会计治理水平。
四、实行会计委派制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稳健原则。由于各地农村信用社会计治理工作水平参差不齐,会计委派制全面推开的条件不成熟,因此应选择一些会计基础工作条件比较好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并跟踪了解进展情况,研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使工作逐步深化。
一、农村信用社为什么要导入会计委派制
1、纠正当前农村信用社存在的种种问题。由于种种原因,农村信用社目前普遍存在着会计基础工作质量差、会计信息反映不够真实、财务监督不力、费用支出居高不下、信贷监督不到位、违规贷款时有发生、不良资产占比大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会计的核算和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农村信用社经营成果的好坏,最终通过会计核算出来,而主办会计的治理职能依附于基层,其利益关系也依附于基层,这种治理模式轻易导致主办会计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有的会计记账、算账、报账变成了“做账”。因此,从强化对主办会计的治理,增强核算意识,提高会计专业知识水平,预防经济犯罪角度出发,亟待导入会计委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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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应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和发展需要。2003年6月份,随着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出台,全国8个省市的农信社改革试点工作陆续展开。根据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确定了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联社统一法人以及现有的两级法人四种组织形式。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有关规定,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联社统一法人这三种组织形式均对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非凡是在内部控制上,需要引入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治理的全新理念。因此,通过导入会计委派制,有利于改变以往主办会计只对所在分支机构负责的单一治理的局面,健全、完善、创新会计制度,提高内部治理、合规经营水平。
二、农村信用社会计委派制的模式
参照其他金融机构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实践和经验,根据农村信用社本身的业务特点和治理需要,农村信用社实行会计委派制,宜采取由农村信用联社理事会和理事会授权联社财务和人事部门(即委派机构),向辖属分支机构(即派驻机构)统一委派主办会计的模式,所委派主办会计依法和根据授权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而这些委派的会计由联社实施统一治理、定期考核、交流换岗、严格监督。针对农村信用社财务治理现状,按照委派主办会计“统一领导、分级治理、责权统一、分别考核”的办法,以内部主办会计委派制形式,实行统一委派、统一监督。委派人员的档案、职务任免、工作调动、专业技术职称的聘任由联社财务部门和人事部门协商承办。 字串4
三、农村信用社会计委派制的作用
1、会计委派制为农村信用社提供有效的现场会计监督。
委派主办会计负责分支机构核算工作,把握分支机构业务运作的第一手资料,对经营治理者的行为信息有着充分的了解。委派主办会计的人事和经济利益独立于经营治理者的控制之外,可以毫无顾虑、客观公正地提供包含经营治理者行为的真实信息。在例行审核经济业务的入账处理时,及时发现不合理的费用、不合规定的凭证和单据等,可对经营治理者的舞弊行为当即予以制止,使经营治理者的舞弊行为无法掩饰在财务状况之中。在实施会计监督过程中,对出现或可能出现风险的敏感部位,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也可随时将重大问题向联社汇报,便于联社及时采用预防对策和措施,加大会计监督力度,有效防范风险,及时堵塞漏洞。这样,委派主办会计不仅具备了可供选择为会计监督者的客观条件--了解被监督者的活动;同时也具备了主观条件--愿意对被监督者的行为信息进行客观的反映,委派主办会计自然成为会计监督的人选。
2、会计委派制有利于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实行会计委派制,主办会计可脱离所在分支机构的依附关系,有利于委派主办会计大胆行使《会计法》以及联社赋予的职责和权限,保障了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防止因坚持原则而遭受不公正的待遇,并防止分支机构任用不称职或渎职的主办会计,从而有助于解决以往主办会计所处的两难境地的问题--主办会计既是经营治理者的下属,又要通过披露真实信息对其行为进行约束。会计委派制将主办会计的工作业绩与其奖惩和工资、福利待遇直接挂钩,并由联社对委派的主办会计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督促主办会计依据财务会计制度,对各项会计事项进行独立、客观和认真的会计核算和监督,排除人为干扰,反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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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计委派制有利于促进会计队伍的建设,提升农村信用社会计治理水平。
实行会计委派制,由联社建立健全对主办会计和会计工作治理制度,统一制定委派主办会计任用的标准,通过培训考试、严格考核进行择优任用,持证上岗,定期轮岗,对不称职人员经考试、考核达不到标准的,取消其委派资格,促使会计人员树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优胜劣汰的公平竞争观念。为了在竞争中求得生存,主办会计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思想道德水准、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素质,以最佳业务水平为分支机构提供会计服务。同时,分支机构对联社委派主办会计的素质要求也不断提高,这就要求对具备会计专业资格、具有会计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经过专门培训、责任心强的一大批专业人员不断更新知识,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进而有效地推进高素质的会计队伍建设,提高农村信用社会计治理水平。
四、实行会计委派制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稳健原则。由于各地农村信用社会计治理工作水平参差不齐,会计委派制全面推开的条件不成熟,因此应选择一些会计基础工作条件比较好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并跟踪了解进展情况,研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使工作逐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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